
在中国古代封建社会,君王为了维护自己的尊严和权威,往往会对那些违反规定或得罪他的人使用酷刑。这些刑罚的目的是为了震慑其他人,不让他们再犯。例如像“凌迟”和“腰斩”这样极为残忍的刑罚,令人不寒而栗。
“烹煮之刑”是古代执法者常用的一种酷刑之一,广为人知的成语“请君入瓮”就是源于这个刑罚。这个成语的由来与周兴有关,他曾经设计过一个极其恶毒的审讯计策,结果自己也落入了这个陷阱。随着这个成语的流传,人们对于烹煮刑的恐惧也愈发加深。
烹煮刑指的就是将犯人投入装有沸水或热油的大锅中,用极其残酷的方式致其死亡。这个刑罚最早可以追溯到商朝。商纣王曾听人说周始祖西伯是个圣人,于是便将西伯的儿子残忍地投入大锅中煮死,并且用他儿子的肉做成羹汤送给西伯。西伯毫不知情,竟然吃下了这道“佳肴”。纣王得意洋洋地对别人说:“谁说西伯是圣人?他吃了自己儿子的肉还不知道。”从中可以看出商纣王的残暴和荒淫,这也成为了历史上记载的第一次烹煮刑。
展开剩余60%烹煮刑又被称作“镬烹”或“鼎镬”,因为实施这种刑罚时需要使用极大的器皿,通常是大鼎或大镬。镬指的是没有脚的大鼎,烧热水时需要用绳子将其支撑起来。烹煮刑这种极度残酷的惩罚在春秋战国时期屡见不鲜。
周夷王就因听信小人谗言,认为齐哀公有造反之心,于是将其用大鼎煮死,激起了齐国人民的愤怒,导致齐国与周朝的关系彻底破裂。春秋战国时期,烹煮刑还发生在楚国。公元479年,楚国白公逃入山中自缢,白公的学生微子追问石乞白公下落,石乞坚决不透露,于是微子将他活活烹死。再比如齐威王时期,一位叫阿大夫的重臣权倾一时,荒淫无道。阿大夫用权力欺压百姓,并向齐王撒谎,夸大政务。齐威王得知真相后,便将他烹死以示惩戒。
公元356年,秦国的商鞅进行变法,进一步加大了刑罚的力度。烹煮刑成为了肉刑之一,并在秦朝和汉朝持续使用。东汉末年,董卓通过权谋控制朝政,甚至对不顺从的人进行极其残忍的处罚。颍州太守李旻因拒绝与董卓合作,被董卓亲自下令用大锅活活煮死。
然而,到了隋朝,由于烹煮刑过于残忍,这种刑罚被正式废除。自此,朝廷所颁布的死刑主要以绞刑、杀头和凌迟为主,烹煮之刑也逐渐从历史记载中淡出。但在一些野史中,烹煮刑仍然时常被文人们描述和渲染。
这种刑罚之所以被废止,不仅仅因为它的极端残忍,更重要的是它常常引起民众的愤怒与恐惧。因为这种刑罚通常只有暴君才会使用,历史上的记载表明,一旦有皇帝使用过此类刑罚,其暴政形象就会深深烙印在百姓心中,成为“昏君”的代名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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